美國商務部公布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雙反調查的反補貼初步裁定結果,初裁認為中國應用級風塔對美國相關產業構成實質損害威脅,認定強制應訴企業天順風能的初裁稅率為26%,重山風力設備有限公司的稅率為13.74%,其他中國企業為19.87%。
而近日,天順風能全資子公司天順風能(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天順歐洲公司,與Vestas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Vestas Blades簽訂了《資產轉讓協議》,天順歐洲擬以現金方式收購兩者所有的位于丹麥Varde的風塔生產工廠全部經營性資產,出資總額1518萬歐元,折合人民幣1.2億元。天順風能稱,本次收購的資金來源為其新加坡子公司的自有資金。值得注意的是,通過海外并購規避美國雙反制裁,或許是天順風能的另一個重要動機。
風力發電系統
公告介紹稱,Vestas創建于1945年,是全球風電領域居領先地位的風電機組制造商;1979年開始生產風力發電機,1987年開始專門從事風能的研究和風電設備的生產制造,是世界風能解決方案的領先供應商,其核心業務包括開發、制造、銷售和維護風力發電系統。
在此次收購之前,Vestas在全球擁有2家風塔制造廠,一家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另一家位于丹麥Varde,即本次天順風能的收購目標工廠。
天順風能曾于2011年10月27日與Vestas簽訂了為期5年的供貨協議,并明確Vestas采購數量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別不低于100套、250套和300套;天順風能則保證三年分別生產不低于150套、350套和400套;此次天順風能收購Vestas的風塔工廠對該協議不構成影響。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天順風能海外并購或為應對雙反制裁,因為海外子公司向美國出口不涉及雙反問題,可以減少不利影響。<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2-6/2012614110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