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
針對近日部分電網企業擅自暫停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等工作的行為,國家能源局緊急下發通知要求改正。
6月20日下午,國家能源局官網顯示,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6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531”新政),對控制光伏新建規模、降低補貼強度、資源配置市場化等事項做出了安排。因新政對光伏行業控制力度空前,業內反應強烈。
根據“531”新政,自6月1日起,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I類、II類、III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元、0.6元、0.7元(含稅)。
這意味著,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并網的2017年普通電站項目不能享受去年的優惠電價,與此前政策相沖突。
針對該問題,國家能源局在6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531新政”規定了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標桿電價的降幅,不涉及“630政策”,這表示,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補貼范圍的項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網投運的,繼續執行2017年標桿電價。
對于戶用分布式光伏政策問題,對5月31日(含)前已開工未并網的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國家發展改革委正與財政部進行研究,將盡快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明確。
然而,“531”新政下發后,部分電網企業以此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
6月6日,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下發通知稱,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將停止墊付國家發電補貼,自發文之日起執行。6月12日,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亦發布相同通知,暫停墊付自6月1日后并網的分布式項目的國家和省級補貼。江蘇揚州江都區、廣東四會市等地方電網公司也暫停了光伏發電項目的備案辦理與并網申請。
“新政出臺后,部分地方電網公司簡單理解為國家要控制光伏的發展,該并網的項目也不給并了,按政策要求該墊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也停止了,這應立即改正!眹夷茉淳窒嚓P負責人在6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
6月15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還聯合公布了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其中,太陽能發電項目613個,容量1729萬千瓦,占全部并網發電項目的33%,主要集中在內蒙古、河北、山東等地區;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容量約為3.2GW。但由于補貼缺口巨大,進入第七批補貼目錄的項目或將無法拿到全部的欠補金額。
來源:界面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8-6/2018621151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