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歐委會發布對華光伏雙反措施期中復審調查終裁公告,決定改變措施的形式,用最低限價替代原有價格承諾。
實施出口最低限價是指出口價格高于最低限價將不被征稅;如低于最低限價出口,征稅幅度為進口價格和最低限價的差額。
新的最低限價機制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行,并分階段逐步調低限價水平。歐委會區分單晶和多晶產品設定不同的最低限價,其起始價格分別為多晶電池0.19歐元/瓦、單晶電池0.23歐元/瓦、多晶組件0.37歐元/瓦、單晶組件0.42歐元/瓦。
新機制所適用的中國企業范圍是目前遵守價格承諾協議的企業和之前主動退出價格承諾但未被發現有違反行為的企業,歐委會公告顯示為104家企業及其關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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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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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歐盟將對華光伏雙反措施改為最低限價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7-9/201791818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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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光伏雙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