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新能源汽車政策“福利”不斷,然而推廣完成率不足12%的現狀讓發展尤為尷尬。日前,發改委、工信部接連發布了《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與《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給新能源汽車布局急速“打補丁”,一方面完善新能源汽車基礎建設,另一方面有條件地放開生產準入,加速豐富市場產品。
急補充電措施
今年10月,根據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統計,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5685輛,同比增長近24倍。前10月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4.70萬輛,同比增長近5倍。
單從新能源汽車增長速度來看,數據表現靚麗喜人,不過從絕對數量來看,依舊難以達到之前設定的目標。
工信部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從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39個推廣應用城市(群)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86萬輛,其中2014年1-9月推廣2.05萬輛。但按照上述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群)申報計劃,2013年至2015年期間,39個推廣應用城市(群)將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3.6萬輛,目前完成的推廣量僅為目標量的11.49%。分析指出,巨大的差距,令刺激政策開始擴大范圍,專為基礎配套設施的補貼正式出臺。
本次發改委發布的《通知》,明確指出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等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不低于2500輛,2014年度不低于5000輛,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輛;其他地區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廣數量不低于1500輛,2014年度不低于3000輛,2015年度不低于5000輛。其中,這些城市最高補貼為1.2億,最低補貼為1000萬元。但獎勵資金只能由地方政府統籌用于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絡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領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等。
據不完全統計數據,國內目前僅有充換電站600座、充電樁2.6萬個,公共區域難以達到普及。宏源證券分析師王靜指出,財政補貼可顯著提升充電設施的經濟性和投資回報。以每天運營6小時為例,無財政補貼項目,投資回收期比財政補貼比例30%的項目投資回收期延長42.36%。
放開生產準入門檻
一邊通過補貼政策刺激基礎措施的完善,另一邊則放開電動車的生產資質,加速市場產品的豐富。
《規定》指出,要獲得電動車生產資質,包括具備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能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集成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同時,新車企試制純電動乘用車樣車數量不少于15輛。
同時,新建企業只能生產純電動轎車和純電動其他乘用車(包括增程式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產品。
這也意味著,在傳統汽車生產企業之外,以及布局電動車產業鏈的相關企業,將會得到“轉正”機會,將會進一步擴充現有新能源汽車的產品陣營。
科技部863計劃電動汽車重大科技專項特聘專家王秉剛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市場上可供選擇的產品數量和種類還不夠,還不能滿足市場運營的需求。
分析指出,市場準入門檻放開之后,將會進一步加劇市場競爭,加速市場新產品的導入。<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4-12/20141241716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