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日前發布公告稱,自2014年7月1日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向國家電網公司售電,售電發票由國網公司統一開具。這意味著,今后家庭分布式光伏電站業主只需定期與電網公司結算售電收入即可,不需要再開具發票。
這份名為《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處購買電力產品,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開具普通發票。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應將發電戶名稱(姓名)、地址(住址)、聯系方式、結算時間、結算金額等信息進行詳細登記,以備稅務機關查驗。
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運營模式,對于余電上網部分,國家能源局2013年11月發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由電網公司負責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位按月結算余電上網電量電費!豆妗丰槍τ嚯娚暇W電費結算過程中涉及的發票問題做出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公告》正式實施后,國網公司將負責直接開具普通發票,項目業主既不用開電費收據,也無需向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此舉將規范并簡化項目業主結算上網電費的手續,有利于確保項目的投資收益,給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發展普及帶來利好。
記者了解到,在《公告》發布之前,由于沒有明確的細則規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與電網公司結算電費時,會遇到由于開不出發票導致無法按時結算的問題。而對于居民個人自建的家庭分布式光伏電站,這一問題尤為突出。
北京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第一人任凱告訴記者,按照一般規定,向電網公司售電應該由賣電方開具發票,然而家庭分布式光伏電站業主作為自然人是不能開具售電發票的,同時分布式光伏并網賣電是長期行為,賣電收入不屬于偶然所得,不符合代開發票的規定。這就陷入了開不出發票的“死循環”,開不了發票也就拿不到售電收入。他說,最后電網公司提出只開電費收據的臨時解決方案,這才解決了他家上網電費結算的問題。
據悉,同樣的發票問題也曾困擾著上海、青島、南京等地的家庭分布式光伏電站業主,而最終基本都是通過“特事特辦”的方法來解決。
隨著《公告》的實施,家庭分布式光伏電站的余電上網電費結算問題將得以解決。但是,國家發放的度電補貼目前仍存在結算問題。
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收益除了富余電量賣給電網的收入外,還有很大一部分來自國家發放的度電補貼。按照相關規定,國家補貼資金由電網企業負責向項目單位按月轉付。然而任凱告訴記者,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對于國家補貼資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開普通發票還是增值稅發票均沒有明確的說法,而這又關系到國家補貼資金是否需要扣稅的問題,將直接影響項目的收入。
此次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公告》僅僅規范了余電上網電費結算的手續,對于國家補貼資金的結算并沒有提及。業內表示,下一步還有待出臺相關細則明確國家補貼資金的結算問題。<
http:www.mangadaku.com/news/5044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