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應用級風電塔作出反補貼初裁決定,擬對中國輸美涉案產品采取臨時反補貼措施,征收13.74%~26%的臨時反補貼稅。這是繼對中國光伏產品后,美國又一次對中國新能源領域的雙反。
“中國風電產品經過十余年的發展,逐步依靠先進的技術、科學的管理、周到的服務贏得美國市場。所謂‘政府補貼’使中國產品在美國獲得市場競爭優勢,是起訴方妄圖利用貿易救濟調查打擊中國企業,掩蓋自身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暴露的問題。”有關人士說。
風電塔筒
美方目前還未就哪些項目被最終征稅、稅率的計算方法等內容進行披露,但此前根據應訴方據美國慣用的統計方法進行的估算,這一稅率水平在意料之中。
13.74%~26%的反補貼稅率對鋼鐵產品來說雖然不算高,但兩個月之后的反傾銷初裁形勢可能會更加嚴峻,兩稅疊加將會給企業出口業務造成影響。 企業將積極準備下一輪應訴,最低目標是降低稅率,另外在產業損害抗辯方面可能會爭取到機會。
按照美方程序,除DOC外,征收反補貼稅之前還需另一家貿易管理機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作出裁決。按照最新日程,DOC將于2012年8月作出最終裁定,ITC將于2012年9月作出終裁。如果DOC和ITC都作出肯定性終裁,即認定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將給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DOC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征收反補貼關稅。
機電商會負責人表示,中國的風電塔以先進的技術、可靠的質量、優質的服務贏得美國大型風電運營商的青睞,有利推動了風電在美國的應用和普及。臨時反補貼稅的征收不僅使美國下游用戶利益受損,同時對美風電產業的發展也將是沉重打擊。
美國風塔貿易聯合會去年12月29日向美國商務部提起申訴,要求對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征收高達213.54%的反傾銷稅和額外的反補貼稅。按照原定計劃,美國商務部應分別在2012年3月23日和6月6日就反補貼調查和反傾銷調查作出初步裁決。
應用級風塔是指支撐風力發電機和風車葉片的鋼架,高度至少50米且發電機裝機容量在100千瓦時以上。根據ITC提供的數據,2010年,美國共有12家廠商生產應用級風塔,提供工作崗位1695個,美國市場規模9.031億美元,進口占比達42.3%,加拿大、中國、墨西哥、越南、韓國和印度尼西亞是美國前幾位的進口來源地。根據DOC的數據,美國2011年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價值約為2.2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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