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正式發布《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深圳將城區物流電動化工程、柴油車改造工程、機動車綜合提標工程、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工程、工業源減排工程等十大工程作為重點工作。
城區物流電動化工程:
1.輕型柴油車電動化項目。
制定鼓勵性政策,2018年5月1日起,新增營運類輕型貨車全部為純電動車;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2萬輛營運類輕型柴油車。(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制定鼓勵性政策,2018年12月31日前,推動1萬輛非營運類輕型柴油貨車置換為純電動貨車。(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2.純電動貨車路權優先項目。
2018年7月1日起,允許輕型電動貨車在除深南大道外的其他道路行駛,對車長6米及以下的中重型電動貨車,參照普通輕型貨車限行規定。(市公安交警局負責)
3.“綠色物流區”建設項目。
2018年7月1日起,在福田中心片區、羅湖人民南路片區、南山科技園片區、鹽田中心片區、寶安海秀片區、龍崗龍城片區、龍華北站片區、坪山體育中心片區、光明廣場片區、大鵬葵涌中心片區等十個片區試點設立“綠色物流區”,全天禁止柴油貨車行駛。(市公安交警局負責)
4.物流集中區充電樁建設項目。
2018年5月31日前,統籌新增1.34萬套充電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1.34萬套充電樁建設,其中寶安區、龍崗區均不少于1900套,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新區均不少于1300套,鹽田區、大鵬新區均不少于900套。(各區負責)
5.綠色貨運配送示范項目。
2018年12月31日前,開展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深圳邊界區域3個生活物資轉運基地選址等前期工作。(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6.異地貨車限行項目。
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24時,禁止異地載貨汽車在除高速公路,以及深圳機場、東西部港口、海吉星農批市場與高速公路接駁線以外的道路通行。(市公安交警局負責)
7.電動公路技術研究項目。
2018年10月1日前,在“天藍水清”科技專項計劃內,增加電動公路關鍵技術應用研究內容。(市科技創新委負責)
機動車綜合提標工程:
1、出租車純電動化項目。
2018年5月31日前,制定巡游出租車置換為純電動車的鼓勵性政策。(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2018年7月31日前,修訂《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禁止非純電動車輛新注冊為網絡預約出租車。(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2018年12月31日前,將存量7500輛燃油巡游出租車更換為純電動車,基本實現巡游出租車純電動化。(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2018年12月31日前,新建出租車快速充電樁5200套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各區負責)
2、電動車購置使用惠民項目。
2018年6月30日前,制定電動汽車停車充電前兩個小時免計停車費政策,及充電站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支持政策,降低電動車充電費的峰谷差價。(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住宅區新建充電樁5000套以上。(市住房建設局負責)
來源:第一電動網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8-5/20185211752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