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東部時間2017年5月2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國內光伏企業Suniva申請,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公告稱,由于案情復雜,將延期至30天至9月22日作出損害認定,并在11月22日前向總統提交調查報告。
4月17日,總部位于美國喬治亞州的光伏電池和組件制造商Suniva正式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4月26日,該公司隨即以《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為依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訴訟,要求針對太陽能產品設置78美分的最低進口價格(MIP),并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等。
那么什么是“201條款”?“201條款”是指美國1974年貿易法201-204節,該條款賦予了美國總統一項使命:當來自其他國家的進口產品數量給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威脅時,可采取適當的救濟措施以防止或補救損害。
若“201條款”被實施,美國將淪為全球范圍內太陽能產品售價最高的區域,不僅設置了海外企業的入美門檻,也讓經銷商、上游產品生產商、美國本土的光伏制造商都要承受更高的成本。
其實,自2011年美國對中國展開兩次“雙反”后并實施較高稅率后,美國市場在中國光伏企業全球出口中的所占的比例已經降至10%—13%,進入2017年市占率下降的更是厲害,2017年第一季度數據顯示,已經幾乎沒有中國本土光伏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資料顯示,Suniva Inc.為一家在特拉華州注冊成立的公司,順豐清潔能源(01165)自2015年10月以來一直擁有該公司63.13%的股權。
據順豐清潔能源在其近日發布的2016年度財務報告中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Suniva錄得虧損。受來自東南亞其他光伏制造商以降低成本生產的太陽能組件持續進口的影響,美國太陽能產品市場競爭已趨激烈,Suniva的業務受到嚴重影響。順豐清潔能源于Suniva的投資確認減值虧損約2.59億元人民幣及就Suniva的若干潛在金融負債確認撥備約2.28億元人民幣。作為合營實體,Suniva的收入及資產并無于順豐清潔能源公司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順豐清潔能源只分占Suniva損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這部分虧損83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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