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以下簡稱“歐委會”)披露稱,包含中國價格在內的現行(中歐雙方協議的)基準價格,能夠反映全球光伏產品價格總體情況,不需要改變。鑒此,歐委會擬終止針對中歐光伏案最低限價調整機制的期中復審調查。
光伏反規避遭調查
2013年,中歐“雙反”就光伏組件貿易達成價格協議,2015年,歐洲光伏制造商協會(EU Pro Sun)指控中國競爭對手將產品通過第三國運往歐洲銷售,企圖規避進口關稅,再次向歐盟委員會提出申訴。因此,歐盟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規避立案調查。
縱觀近幾年中國光伏產品的“出!睔v程,著實不易。歐盟、美國、加拿大等相繼一而再的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調查,并征收高額關稅。這對中國光伏行業影響很大,據機電商會的統計數據,在美國首次對中國光伏產品實施“雙反”以后,2012年中國對美的出口額僅為14.02億美元,下降了42.75%。二次“雙反”初裁后,對美出口量下降了65.9%。經過歐盟和美國“雙反”的沖擊,國內一些出口單一、規模小、產能相對落后的光伏企業紛紛關門停業。
針對此次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的反規避調查,歐洲光伏行業協會一改此前對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的中立立場!拔覀兿M2015年關稅及相應價格承諾到期時,看到中歐在太陽能組件和電池領域的貿易關系盡快恢復正常及公平。”歐洲光伏產業協會(EPIA)總裁奧利弗•舍費爾(Oliver Schaefer)在第九屆SNEC(上海)國際太陽能展會上表示。其將支持自由貿易及結束當前對中國太陽能組件的貿易壁壘。這是該產業協會首次改變以往對貿易爭端保持中立的立場。
對此,亞洲光伏產業協會主席朱共山亦在該展會的致辭中給予回應:“在貿易壁壘蔓延、新興市場崛起、全球競爭加劇的新形勢下,應加強光伏國際合作,避免同質化競爭,光伏產業唯有創新,搶占前沿技術產品研發和標準制定的先機,才能提升光伏產業在全球能源領域的話語權,實現由‘新興產業’向‘主導產業’的升級!
奧利弗•舍費爾坦言,EPIA此前的立場一直是對貿易爭端保持中立,這忽視了其作為該爭端的一個主要利益相關者的能力,導致對中國組件實施最低進口價格(MIP)協議。
奧利弗•舍費爾代表該協會宣布:“我們支持有助于在歐洲沿太陽能價值鏈提高太陽能創造就業機會的所有行動,我們認為對貿易案采取這一立場,能更便于獲得來自世界各地的領先公司的更多有競爭力的高品質太陽能電池板,來支持實現這一目標!薄靶履茉串a業和光伏事業,不僅要立足于國內,還要走向世界。智能光伏電站就是‘互聯網+光伏’,是‘互聯網+’戰略在光伏電站的具體實踐,且已取得突破性成果。”在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看來,智能化的光伏電站作為新能源、互聯網融合的新型能源解決方案,高度匹配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將對國家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終止調查有力雙方共贏發展
對于這樣的結果,商務部組織的積極地法律抗辯至關重要,同時,歐盟企業的態度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7月15日,德國機械設備聯合會、BayWa公司、EnBW公司等30家企業和協會聯名要求歐盟取消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限制措施,理由是歐洲進口成本被人為提高10%,德國因而未能實現加大太陽能利用的目標。
此后的9月,代表歐洲太陽能產業80%的21個太陽能協會聯合呼吁歐委會結束對中國太陽能進口商品的懲罰性貿易限制和“受到廣泛質疑的”中歐最低價格承諾協議(MIP)。這也被視為是對不久前以SolarWorld為首的機構EU ProSun向歐委會提出“對將于12月到期的對中國太陽能進口商品的貿易限制進行審查”作出的回應。
歐洲21個太陽能協會呼吁,“與中國在電池和組件方面的貿易關系應該正;W2013年出臺關稅及MIP以來,歐洲太陽能部署顯著放緩,去年僅達到7GW,我們可以看到在這一階段沒有理由繼續MIP或關稅!
歐盟行業機構Solar Power Europe的首席執行官詹姆斯•沃森也表示,MIP和關稅必須在今年按計劃結束。
“但是,從目前歐盟的一系列做法來看,歐盟對華光伏價格協議很可能會繼續執行,幾乎沒有放松的可能。中國光伏企業期望價格協議到期后,歐盟對華光伏市場大門完全打開幾乎沒有可能。”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光伏分會主任趙玉文分析說。
他表示,歐盟當地的光伏企業生產商因為自身利益問題,主張采用價格低廉的中國光伏產品。但是作為下游的光伏安裝商則認為,如果中國的光伏產品不按照價格協議進來,那么歐盟的企業就沒有任何價格優勢,并且面臨生存危機。歐盟這種內部矛盾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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