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統計,從過去幾年我國電力結構比例來看,水電占20%多,煤電70%多,其它核、抽水蓄能、燃氣電廠極少,合起來不足10%,因此煤發電量占總發電量80%以上,對生活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然而,風能、太陽能等綠色能源在近幾年內才新興起來,在電力市場初露頭角便占據了市場非常重要的份額。風電在西部地區有良好的應用價值,但是盲目發展會造成電源的不均。大力發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是國家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
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出臺和不斷完善,在國家風電產業政策的支持下,經過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風機制造企業的共同努力,我國風電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笆晃濉逼陂g,我國風電裝機容量連續5年翻番,成為全球風電裝機容量增長速度最快、新增裝機容量最多的國家,部分地區風電利用水平達到世界較高水平。我國已躋身世界風電大國,并向風電強國邁進。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大區電網存在電源分布不合理,造成電源結構(基、腰、峰荷電源)性矛盾,即電網嚴重缺調峰電源,是當前阻礙節能減排的根源,且未引起決策部門重視。
一次能源結構不合理必然導致電源結構不合理。我國水電占20%多,且多是徑流,西南大水電發電年利用4000小時以上,汛期大發,帶基荷,供水期可提供調峰也不足10%。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電網進入超高壓、大電網、大機組時期,執行“以大代小”、“以煤代油”政策;使得原一天內可開停作主力調峰的小火電近億千瓦,逐年關停,至2010年已關停8100萬千瓦,但卻沒有規劃補建峰荷電源,致使調峰矛盾凸顯,至今時過20年,矛盾依舊,實屬決策失誤。新發展熱電機組又沒有嚴格執行國家“以熱定電”的原則,機組多為30萬千瓦,打孔抽汽的一般只允許調峰10%。低碳大機組合理調峰率為20%,現有水、火電可調峰率共約為總電源20%,遠不能滿足電網40%~50%峰谷差的調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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