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通知,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為實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我國迫切需要大力發展風電、光電等綠色電力,但現行新能源電價體制越來越難以適應綠色電力發展要求。專家表示,我國首發綠色電力證書旨在引導綠色電力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將開啟可再生能源發展新征程。
什么是綠色電力交易證書
過去幾年,中國對可再生能源的強力補貼政策,推動中國迅速成為全球新能源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隨著補貼資金缺口越來越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企業瀕于資金鏈斷裂邊緣。2017年2月3日,為了改變可再生能源發展依賴補貼的現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綠證自愿認購政策重磅出世。
綠色電力證書是國家對發電企業每WM/h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是消費綠色電力的唯一憑證。綠證是國際通行做法,2001年荷蘭率先開展綠證交易,美國、日本、英國、法國、荷蘭、瑞典等20多個國家均實行了綠證交易。
國際上,綠證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美國的部分州,售電企業需要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規定,在銷售電量的同時購買一定比例的綠證,綠證不足部分則需要繳納罰款(也稱為買斷費用)。與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相配套的綠證交易稱為強制配額交易。此外,任何企業和社會公眾也可以自愿認購綠證,作為消費綠色電力、支持綠色電力發展的證明,即綠證自愿認購。
為此,我國將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在全國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認購平臺上自愿認購綠色電力證書。
發展綠色電力交易勢在必行
根據2006年生效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我國政府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電力“定電價”補貼政策,該政策的實施,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十年下來,不論是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規模,還是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產業技術的發展,我國都走在了世界前列。
目前,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高于常規能源發電平均上網電價的差額部分,通過在全國范圍對銷售電量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籌集。從2006年到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從最初的每0.1分錢/kWh提高至1.9分錢/kWh,但電價附加標準的提高始終滯后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需求。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累計缺口400多億元。
這一方面的原因是作為可再生能源補貼重要來源的電價附加,目前征收額度標準不夠,即使從1.5分錢/kWh提高到1.9分錢/kWh,仍無法滿足補貼需求。征收標準的每次調整手續繁復,周期很長,還存在很大爭議。
另一方面是因為電價附加并不能按時足額征收上來,很多自備電廠用電,還有一些省市都不按要求上繳,導致該收的收不上來。這些問題的長期存在導致了補貼拖欠,尤其是對于光伏電站,因為補貼資金占總電價的70%左右,補貼拖欠已經導致收入不能覆蓋本息,近三年建設的這些光伏項目均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
其次,現在的補貼方式,隨著電力體制改革進展,也需要做改變。按照電改的方向,電價會逐步取消政府定價,形成以市場為基礎的價格形成機制,現在政府制定的火電標桿電價會逐步取消。所以目前在火電標桿電價基礎上的補貼方式,需要做出相應調整。補貼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會嚴重影響投資的積極性。
我國已向世界鄭重承諾,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有效治理霧霾,推動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大力發展綠色電力勢在必行。綠色能源除了像煤電等常規能源通過上網發電獲取經濟效益外,還可以向社會提供清潔、環保、低碳的環境效益。
此外,目前我國對新能源實行“燃煤機組標桿電價+財政補貼”的固定上網電價機制,財政補貼部分等效用于支付新能源的環境效益。然而,這套電價補貼政策正在面臨著補貼資金缺口逐步加大、電力市場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調整等諸多挑戰,F行新能源電價體制越來越難以適應綠色電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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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7-3/20173201624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