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發改局獲悉,2014~2016年期間取得該局備案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即日起至2016年12月均可申請資金補助,不過補助總容量有限,先到先得。
據悉,為加快東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經市政府同意,市發改部門決定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予以財政補助。補助對象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市發改局備案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已享受國家“金陽光”和“光電建筑”補助的項目除外。市發改局工作人員介紹,補助總容量為62MW,按申請時間先到先得,超過部分不予補助。
補助標準分為三類: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25萬元/兆瓦進行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工業、商業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項目實現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補助5年;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然人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3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項目實現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補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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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東莞市光伏發電項目可獲補助
http:www.mangadaku.com/news/2015-7/2015715103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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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光伏發電/光電建筑/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