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環境保護鉛蓄電池生產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術中心掛牌成立,該工程技術中心將依托發起單位在技術研發、科研設備、人才隊伍、示范應用、平臺服務等多方面的綜合優勢,為鉛蓄電池污染治理提供系統化支持。
鉛蓄電池作為能源設備應用范圍較廣,且具有多次循環使用、造價較低等優點,長期以來在電池行業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耳熟能詳的就有電動車的“電瓶”。然而,對于鉛蓄電池的回收卻狀況連連,由于鉛蓄電池的主要組分部分鉛電極有二次回收利用的價值,這一特性導致了市場之中出現一些不正規商販的不規范回收情況。
這些商販往往只是對鉛電極進行回收與倒賣,而鉛蓄電池中的酸性電解液則被隨意排放,造成水源和土壤酸堿失衡,污染水源和土壤。有醫學報道證明,長期生活在鉛含量較高的環境中,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依舊有不少打著“回收利用”旗號,卻根本沒有專業處理廢電池技術的回收點在非法經營,導致鉛蓄電池回收不規范成為“頑疾”。雖然有關部門積極出臺廢舊鉛蓄電池管理政策,頒布了多項相關法律法規,然而不少商販在高額利益面前依然愿意鋌而走險,導致“頑疾”久治不愈。
目前,我國鉛蓄電池生產企業數量多、規模小,不少企業生產工藝落后,后續處理能力有限,故而成立專門的工程技術中心對鉛蓄電池行業來說刻不容緩。只有將此類電池的生產、回收、再利用等環節置于監管的框架之中,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違規回收的現象,這一過程,需要電池的制造商、消費者和環境監管部門都參與其中。
首先,作為鉛蓄電池的制造商,在回收鉛蓄電池事件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企業高層應主動樹立綠色環保意識以及為民為國的社會意識,加強對企業員工的管理與教育,積極引導技術骨干開發創新更環保、更高效的生產工藝,擴大產業鏈結構,加強與國內外相關行業的技術交流,積極引進高端人才與高端工藝設備,增加產品科技含量。
其次,環境監管部門應就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管理問題,繼續出臺新的政策法規,以遏制不正規回收行業的氣焰。相關執法人員應加強對非法商販的排查,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不容情。此外,還應給正規鉛蓄電池生產制造商施壓,督促其盡快建立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系統,真正做到誰生產誰處理的一條龍體系。
人們作為消費主體,更應強化環保意識,提高社會責任感。有媒體報道說,相較于電動車銷售點提供的廢舊電池“以舊換新”,人們更愿意將其賣給廢品收購站,以收取幾十塊的小利。這也說明,在面對金錢利益面前,我們的宣傳教育還做得不到位。對于規模有限的企業與公民環保意識培養上,政府應加大扶持力度,盡可能提供人才和資金上的幫助。
當前,我國處在產業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廣泛使用是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之一,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本就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此時建立專業的技術機構,可以對現在回收技術上較為薄弱等問題進行有效補充,使鉛蓄電池可以盡快走上“綠色回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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