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一份由五大國字頭新能源企業聯署的意見函被遞交到了國家發改委。五大新能源國企上書國家發改委反映的主要內容是:對2016年甘肅新能源企業參與電量直接交易意見及建議。
該意見直陳:2016年甘肅省給新能源的發電量僅有50億千瓦時,其余的發電量,全靠與大用戶簽訂直購電量,或者與各企業的自備電廠簽訂發電權置換交易完成。這種政策在2015年已有所實施,在已進行的交易中,新能源企業將區域標桿電價全部讓出,僅得國家補貼,方可獲得部分發電權,“形成國家補貼新能源、新能源讓出電價,清潔能源補貼污染企業、高耗能企業的怪圈”。
“就這么說吧,相當于一年下來,企業連貸款利息都還不上,”上述一家新能源企業負責人解釋稱,“這樣下去,以后誰還會再投資新能源建設?”
據調查了解,這五大國有新能源公司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的背后,牽扯到的是中國風電業的一個陳年舊疴——棄風限電。
逐年攀升的棄風率
所謂棄風限電是指在風機設備狀態正常、風也很大的情況下,由于電網消納等原因,不讓風電場發電。
實際上,棄風問題是伴隨著中國風電企業的發展愈演愈烈。而據業內人士透露,2015年棄風率無疑是最嚴重的一年。
甘肅一家新能源公司負責人透露,2014年之前,他們的平均棄風率在20%左右,但進入2015年以來,棄風率直線上揚:1至5月,平均棄風率達30%。進入6月后,平均棄風率都在50%以上,最高的7月達到65.7%。據該負責人透露,粗略估算,僅其所在的企業2015年因棄風限電造成的收入損失約為2.9億元。
另一家寧夏新能源企業負責人稱,寧夏的情況也并不樂觀。他所在的公司從2015年9月起,棄風率開始持續上漲,9月的棄風率為12.68%,10月已漲至36.5%,11月為62%,12月已經達到90%。
“棄風90%,就是一個風電場有30臺風機,只允許開3臺;如果這個風場是裝機10萬千瓦,那就要白白損失9萬千瓦!边@位企業負責人解釋。
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證明,高棄風率在2015年的確不是偶發現象。據《2015年上半年全國風電并網運行情況》,2015年上半年,全國平均棄風率達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其中,棄風率最高的三個地區依次是吉林(42.96%)、甘肅(30.98%)和新疆(28.82%)。
“2015年應該是史上棄風率最高的一年。”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表示,“發改委能源局的官方數據還沒有發布,我們業內估計,全年總棄風電量約為350億度電,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80億元。全年的棄風損失幾乎抵消了2015年全年新增裝機的社會經濟效益!
然而,真正令業界震動的是,2015年如此高的棄風率并非是由于技術原因,而更多是由于政策原因!爸帮L場也會棄風,但一般屬于主動棄風,主要是出于技術或者安全原因!鄙鲜龈拭C新能源企業負責人介紹,“但是2015年不一樣了,是明明可以發電,風呼呼刮,但卻不允許你發電!
質疑地方政府違法
“不允許發電”是以要求新能源企業參與電量交易的形式出現的。以甘肅為例,2015年,甘肅省政府和發改委先后推出了三條政策,要求新能源企業參與電量直接交易。
2015年6月,甘肅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開展2015年新能源直接交易試點的通知》。這份編號為甘發改商價【2015】674號的文件將這項政策的初衷表述為:“為進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促進省內新能源產業發展!
“但事實上這種政策并不能促進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鄙鲜龈拭C新能源企業表示。該企業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直接交易”的含義是,一個新能源發電場想要發電,必須先參加交易,找到用戶,“人家買多少,才能發多少”;同時,交易價格也必將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桿電價,因為“報價高,沒競爭力,沒人買啊”。
根據2006年開始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電網應當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并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提供上網服務。
“但現在變成了不僅不全額收購,而且新能源企業連標桿電價都拿不到,要賤賣,才能發電!绷硪患绎L電企業透露,甘肅省的標桿電價是每度電價0.325元,風電正常上網后,算上國家補貼,每度收入是0.54元。但在直接交易中,這家風電企業最終的平均交易價格只有0.246元/千瓦時,算上國家補貼,每度電收入為0.461元,相當于每發一度電,便直接虧損7分錢,這還不算運營成本和設備折舊。
2015年11月,甘肅省能源監管辦發布了第二個針對新能源企業的通知。這份編號為甘監能市場【2015】163號的通知表示,將在2016年拿出中國鋁業的蘭州分公司和玉門油田分公司的自備電廠總共20.3億千瓦時的電量,由全省各家新能源公司申報電量,最終在甘肅能源辦監管下“撮合交易”。
由于傳統企業的自備電廠通常都是火電廠,這種交易通常被稱為“風火電發電權交易”,即風電企業為獲得發電的權力,要先從火電企業購買發電量,而火電企業依靠交易發電權,就可以獲得收入。
緊接著,2015年12月中旬,甘肅省發改委又推出了“甘肅省2016年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政策。在這個政策中,新能源企業不僅要依靠和電力用戶交易獲得發電權,在交易過程中,還要和火電企業去競爭價格。
“新能源企業本來依法擁有優先全額發電上網的權力,但是現在既不優先,又不全額,還強迫企業去買發電權!彼f,“可是新能源發電項目的預算、規劃、貸款,都是有法律規定的,現在突然全不算數了,導致企業虧損運營,首先是違反了《可再生能源法》;其次是地方政府不講誠信,這樣下去,誰還敢再做投資?”
類似政策不只出現在甘肅。
上述寧夏新能源企業負責人透露,從2015年12月中旬開始,寧夏經信委和寧夏電網中心也召開類似會議,提出2016年拿出60億千瓦時的外送電量,由西北五省的新能源企業與火電公司一同進行市場競價,價低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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