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規范的回收行為,大量廢鉛蓄電池被隨意拆解處置,致使大氣、土壤和水源污染,不僅嚴重影響環境和人類健康,還造成廢鉛資源嚴重浪費和國家稅收流失!比珖舜蟠怼⑻炷芗瘓F董事局主席張天任對記者說,“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規范有效的回收體系,每年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數量超過330萬噸,正規回收的比例不到30%!睘榇,他呼吁“規范鉛蓄電池回收體系建設不能再拖延了”!
張天任介紹說,據統計,我國含鉛廢酸非法傾倒量從2008年的9.95萬噸,增長到2014年的近27萬噸,呈逐年增長態勢;三無冶煉企業綜合利用率較低,一般為80%~85%,最高不超過90%(國外一般為95%),全國每年大約有近16萬噸鉛在非法冶煉過程中流失掉;非法回收、冶煉、蓄電池利益鏈造成我國每年稅收損失近150億元。
此外,由于鉛蓄電池回收主要由市場利益驅動,缺乏技術回收規范。在局部人口密集地區,廢鉛蓄電池成為再生企業爭先競價購買的資源。一些無正規環保設施的非法地下再生企業爭先搶購,導致正規再生企業面臨“缺糧”的尷尬局面。非法的處理企業由于無污染處理成本,以提高原料收購價格獲得更大的競爭空間。
張天任說,國家高度重視鉛蓄電池產業發展和環境風險防治工作,出臺了不少法律法規,但由于政策不配套并缺乏有效監管,截至目前我國鉛蓄電池規范化回收問題仍未得到根本性解決。
“近幾年,國家多部門組織蓄電池回收項目研究,經多年反復研究,應當得出結論,不應再拖延。”張天任說。
張天任建議,首先要嚴格蓄電池準入制度,對經準入審核獲得通過的蓄電池企業頒發回收資質,對納入政府監管體系的生產企業給予稅收政策支持,促進循環經濟發展。2016年國家對蓄電池企業征收4%消費稅,企業負擔增大,與非法運營、非規范回收運作、環保治理未達標的蓄電池企業在回收上更加缺乏競爭優勢。建議國家對規范的生產企業電池消費稅實行全額退返,以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更好地推進我國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對非法運營、非規范回收運作、環保治理未達標的蓄電池企業不給予政策支持。
張天任還建議,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建立健全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鼓勵再生鉛企業與蓄電池企業開展合作,堅持創新理念,淘汰落后產能,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實行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并根據《循環經濟促進法》對蓄電池企業發展循環產業給予稅收優惠;鼓勵蓄電池企業應用再生鉛產品,對蓄電池與再生鉛企業循環經濟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實行財政支持;對有關廢蓄電池循環經濟項目實行資金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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